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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肅出臺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

    時間:2021-09-14

    來源:互聯網作者:編輯點擊:

      消費日報訊(記者 劉勝利 □ 魏公平)記者從9月2日在蘭州舉行的甘肅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甘肅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甘肅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舉報食品違法行為最高獎勵五十萬元。

      據介紹,根據《辦法》,舉報未經許可從事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活動或者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活動的等十種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并結案后,予以獎勵。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自啟動舉報獎勵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舉報事實、獎勵條件和標準予以認定。

      抽檢數據顯示,甘肅省食品安全一些突出問題仍需持續治理。一是復用餐飲具的不合格率依然較高,主要不合格項目是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二是調味品中食醋不合格率有所上升,主要不合格項目是苯甲酸及其鈉鹽、菌落總數、總酸、不揮發酸等;三是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率較高,主要不合格項目為鋁的殘留量;四是食用農產品中,豆芽合格率依然較低,尤其是4-氯苯氧乙酸鈉、6-芐基腺嘌呤檢出的數量較多;五是水果、鮮蛋中依然存在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六是通過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發現,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脂肪酸組成問題發現率較高。

      針對監督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均已及時采取了封存、下架、召回等措施,截至目前,督促完成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任務2568件次,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18140.21公斤,罰沒金額696.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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